2020昆明公積金調整方案 上限上調為23516元增加3453元
2020-06-19 14:31 互聯(lián)網(wǎng)
多地紛紛發(fā)布公積金調整方案,上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成一致操作,但各地調整額度差異明顯。
根據(jù)《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違反條例的規(guī)定,單位逾期不繳或者少繳住房公積金的,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責令限期繳存;逾期仍不繳存的,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
從條例來看,住房公積金與職工上一年度平均工資息息相關,隨著工資的變化,公積金也將隨之調整。換句話說,如果你2019年漲工資了,若繳存比例不變,那本人和單位繳納的公積金都會變多。在今年工資不變且執(zhí)行新的繳存方案后,到手的工資就變少啦。
國家統(tǒng)計局數(shù)據(jù)顯示,2019年城鎮(zhèn)單位就業(yè)人員平均工資為90501元,較2018年增加9.81%。從已出臺的方案看,上調公積金繳存基數(shù)上限成一致操作,但各地調整額度差異明顯。如昆明和泰州上調幅度超過3000元,石家莊、邯鄲和吉林上調幅度不足千元。
昆明:上限增加3453元
2020年單位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shù)上限執(zhí)行標準為23516元,較上年度增加3453元。下限執(zhí)行標準為一類區(qū)1670元,二類區(qū)1500元,均與上年度持平。